绳之以法的成语故事

拼音shéng zhī yǐ fǎ
基本解释绳:准绳;引申为制裁;之:代词代犯法的人;以:用;拿;法:法律;法令。用法律作准绳;给予制裁。
出处汉 冯衍《上疏自陈》:“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绳之以法则为罪,施之以德则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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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绳之以法)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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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光蛋 | 钱钟书《围城》:“这次兵灾当然使许多有钱、有房子的人流落做穷光蛋,同时也让许多不知多少穷光蛋有机会追溯自己为过去的富翁。” |
灯蛾扑火 | 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27回:“这贼配军却不是作死,倒来戏弄老娘!正是灯蛾扑火,惹焰烧身。” |
不正之风 | 晋 葛洪《抱朴子 辩问》:“移不正之风,易流遁之俗。” |
亦复如是 |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尤悔》:“刘琨善能招延,而拙于抚御,一日虽有数千人归投,其逃散而去,亦复如此。所以卒无所建。” |
痛定思痛 | 唐 韩愈《与李翱书》:“今而思之,如痛定之人,思当痛之时,不知何能自处也。” |
旦夕之间 | 汉·无名氏《焦仲卿妻》:“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
扫地出门 | 清 李绿园《歧路灯》第84回:“有七八年的,也有三四年的,也有昨年的,也还有几次利息还过的。要是清白扫地出门,总得两千两。” |
缘悭分浅 |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22回:“缘悭分浅,不获再睹丰仪。” |
有约在先 | 元·无名氏《举案齐眉》第一折:“老夫人,这事本已有约在先,况兼孩儿又执意定要嫁她,也是他的缘分了。” |
气充志骄 | 西汉·刘安《淮南子·人间训》:“遂合诸侯于嘉陵,气充志骄,淫侈无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