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āng shì
注音ㄉㄤ ㄕˋ
繁体當事
词性名词
1.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乃为民事诉讼之程序主体,享有辩论权和处分权,其行使权利的途径主要须经由一定的诉讼行为。
2.当事态发展不顺心时,他先是不知所措,接着就恼羞成怒。
3.一百零五、所谓八卦就是用来娱乐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人。伊坂幸太郎
4.然而银行当事人,安能逃避责任,空穴来风,理有固然。
5.法律方面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研究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区别,研究融资租赁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
6., 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
7.爱情只存在于当事人的感觉,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能成为爱情的理由,在爱情的领域里,我始终相信"无声胜有声"的哲学境界。
8.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9., 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面前无偏无倚,否则,司法公信力便会荡然无存。
10.如果没有这个框架或失去这种限定,只消想一想纠纷当事人的对话漫无边际时可能消耗的时间,或者更糟糕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陷入情绪性的发泄时出现不可收拾的敌意和对立等日常性的场景,对抗是如何地不适合用来作为解决纠纷的方法这一点就很清楚了。